北京商报讯(记者隋永刚)2月9日,文化和旅游部印发《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总体方案》。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由中国文化和旅游部、北京市人民政府、天津市人民政府、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,主体活动拟将于9月1日至9月15日举行。
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以“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”为主题,举办地点以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高铁沿线及环京津城市为主会场,在北京城市副中心、雄安新区以及周边城市地区开辟分会场,将举办开幕式、闭幕式、艺术评奖、特邀剧目展演、美术作品展、演艺文创博览会等六大主体活动,整体活动持续至2022年底。
【以上内容转自“北京商报网”,不代表本网站观点。 如需转载请取得北京商报网站许可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。】